適用范圍
1 本方法適用于結構加固用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漿體和灌漿料漿體抗折強度的測定。
2 本方法不適用于測定低強度普通水泥砂漿體的抗折強度。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漿體抗折強度測定方法
試驗步驟
1 試件養護到期后應及時進行試驗,若因故需推遲試驗不得超過1d。
2 在試驗機中安裝試件(圖S.2.5)時,應以試件成型時的側面作為加荷的承壓面,并應從試驗機前后兩面對試件進行對中,若發現試件與支座或施力點接觸不嚴或不穩時,應予以墊平。
3 試件加荷應均勻、連續,并應控制在1.5min~2.0min內破壞,破壞時除應記錄試驗機荷載示值外,還應記錄破壞點位置及破壞形式。當試件的破壞點位于兩集中荷載作用線之間時為正常破壞;若破壞點位于集中荷載作用線與支座之間時為非正常破壞,應檢查其發生原因,并經整改后重新制作試件進行試驗。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漿體抗折強度測定方法
試驗結果
1 正常破壞的試件,其抗折強度值fb應按下式計算,確至0,1MPa:
fb=Plb / bh2 (S.6.1)
式中 P——試件破壞荷載,N;
lb——試件跨度,mm;
b和h——試件截面的寬度和高度。
2/一組試件的抗折強度值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一組試件的破壞均屬正常破壞時,以全組測值的算術平均值表示;
2 當一組試件中僅有1個測值為非正常破壞時,應棄去該測值,而以其余3個測值的算術平均值表示;
3 當一組試件中非正常破壞值不止一個時,該組試驗無效。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受檢材料的來源、品種、型號和批號;
2 取樣規則及抽樣數量;
3 試件制備方法及養護條件;
4 試件的編號和尺寸;
5 試驗環境的溫度和相對濕度;
6 儀器設備的型號、量程和檢定日期;
7 加荷方式及加荷速度;
8 試件破壞荷載及破壞形式;
9 試驗結果的整理和計算;
10 取樣、試驗、校核人員及試驗日期。